龙岩市司法局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
龙司公告[2006]1号
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。根据司法部第55号《公告》和(闽司公告[2006]2号)《福建省司法厅公告》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、现场确认并当场发放准考证的报名方式。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预报名,再进行现场确认。
网上预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10日至6月25日。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,并自行下载、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的报名表,供现场确认时使用。(司法部网站网址为:http://www.legalinfo.gov.cn)
现场确认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5日至7月20日。报名人员本人须按网上预约的日期、时间进行现场确认,否则不予受理。
二、现场确认地点
现场确认地点:龙岩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(地址:龙岩市九一北路15号气象大楼七层)。
在我市工作、学习但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,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。
三、报名材料
现场确认时,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:
1、下载、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《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》。不能提前下载、打印报名表的,在确认时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;
2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二份)。
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,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;且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;
3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二份);
4、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,须交纳报名费200元;
5、现场拍照、发准考证。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、齐全,符合报名条件的,须现场摄取本人照片(免冠、深色上衣,除军人外不得穿制服),经龙岩市司法局确认后,现场发给准考证。
在我市工作、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,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,按司法部第55号《公告》和《福建省司法厅公告》的要求办理。
其他未尽事宜,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(第55号)》或查阅刊登在2006年6月6日《福建日报》上的《福建省司法厅公告》。龙岩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:0597-2105025。
龙岩市司法局
二00六年六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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